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扎实开展,更加有效地利用影像资料对胡集书会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保护和宣传,充分展示胡集书会的魅力和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我眼中的胡集书会”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惠民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滨州日报·滨州网 惠民县摄影协会
二、时间及参加人员
2018年2月9日至3月16日,各地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2月26日(正月十二书会正节)县摄影协会组织会员对书会活动进行现场采风。活动期间将举办第二届“我眼中的胡集书会”优秀作品展览。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为2018年胡集书会活动期间拍摄。作品要紧扣今年“保护 传承 创新”主题,创作手法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艺术感染力强的作品。
(二)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数量不超过6张。每幅作品请以“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命名,组照要编写序号。
(三)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文件不小于3MB,必须保留原始图片信息,以备审核。
(四)参赛作品必须保持真实性,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裁剪、色阶、曲线、黑白、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减、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五)凡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等,由参赛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对本次比赛获奖作品有复制、展出、出版、媒体刊登的权利,并不再另付稿酬。
凡投稿者者,即视为同意上述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评审及奖励
(一)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3月下旬公布比赛结果。
(二)本次大赛设:
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证书
优秀奖10名,奖金各300元+证书
入围奖20名,奖金各100元+证书
(一、二、三等奖作者不重复获奖)
五、参赛方式及截止时间
通过滨州网“第三届我眼中的胡集书会”摄影比赛投稿系统直接发送。
投稿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截稿。
联系人:胡集书会筹委会 罗春婷15166099143 宁洪波13954389258
滨州日报·滨州网 杨孟子13018003695
惠民县摄影协会 刘刚 13205439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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