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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助残月活动

2020-05-19 14:44:24   1975159 作者:记者 康曌 通讯员 韩英选 宋晓博 报道 来源:滨州日报/滨州网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5月17日是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按照国务院残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十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疫情期间法律援助工作特点和市本级残疾人工作实际,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法律援助助残月活动”。

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电子触摸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无障碍通道,方便残疾人来访和申请,规范窗口接待标准,不断提高服务残疾人能力。在窗口设置残疾人绿色通道,残疾人来访或申请法律援助,无需使用叫号系统等待叫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优先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依法规范解答法律咨询。

同时,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创新实施“四个一”工作制度,即“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坚持便民高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滨州市法律援助办法》,全面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对精准扶贫对象、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农村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权益遭受侵害的,一律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申请人户籍所在乡镇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经济困难证明有困难的,放宽到由申请人所在村(居)或单位出具证明,方便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宋静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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