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
2017-07-18 14:35:54 620957 来源:中国山东
实施主体 |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共同实施部门 |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 ||
法定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 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543-3185295 | 投诉电话 | 0543-3185295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可以在线申报 | 是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滨州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实施依据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013年7月省政府令第264号 )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2013年7月省政府令第264号)将“污水处理企业经营许可”下放至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2006年通过 )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3.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1996年12月通过,2010年9月第二次修订 ) 第七条、第二十五条第七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从事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获得经营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受理条件
一、分级条款1、一级企业的条件包括:1.1污水处理规模达到8万立方米/日以上,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从业业绩良好1.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达到2000万元以上;1.3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污水处理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企业经营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2、二级企业的条件包括:2.1污水处理规模8万立方米/日以下,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从业业绩良好;2.2企业注册资本金4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达到500万元以上;2.3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供水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职称;企业经营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污水处理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
二、通用条款1、基础管理1.1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健全,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人力资源配置合理、高效,组织结构设置合理,企业章程健全。1.2具有完善的工艺运行、设备管理、环境监测与保护、财务管理、生产安全、计量统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水质管理2.1污水处理企业在进水口、出水口安装进水、出水流量计和在线监测系统,定期对进水水质进行化验。保障水质、水量在线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转,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2.2污水处理工艺符合国家颁发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GBJ43-82)的要求,工艺设备、设施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3-95)的要求。2.3按照建设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等国家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了城市污水处理企业的水质检测措施,能够对进厂水、出厂水水质进行检测,并形成准确、完整的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能够按省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2.4企业水质检测机构具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基本控制项目的检测能力。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化验室根据检测能力划分为A、B、C三个等级。C等级具备《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指定的pH、COD、BOD5、SS、DO、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MLSS、污泥含水率等指标的基本检测能力;B等级在C等级的基础上,具备镜检、总固体、溶解性固体、氯化物、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的一定检测能力;A等级在B等级基础上,具备硫化物、挥发酚、总铅、总镉、总铬、总铜、总镍、总锌、总锰、总汞、总砷、苯系物等指标的综合检测能力。3、安全管理3.1污水处理厂的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并取得规划许可文件;3.2建立污水处理停运报制度,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过演练。3.3必须具备设备、设施运行及人身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相关的安全制度,并已组织认真实施。3.4企业应配备沼气、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以及必要的通风、防毒等安全防护装备。3.5在重要工段安装监控系统,对生产状况实施全过程监管。4、经营管理4.1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优先用于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4.2积极推动再生水重复利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下载样表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必要 | 无 | ||
企业检测仪器设备,抢修设备购置凭证; | 必要 | 无 | ||
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分类装订)各一套。 | 必要 | 无 | ||
《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申请表》 | 必要 | 下载样表 | ||
企业年度经营报告;经营业绩证明材料; | 必要 | 无 | ||
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经营、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企业关键岗位和须持证上岗人员上岗证书、社会保险证明; | 必要 | 无 | ||
企业章程;企业经营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规定;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抢险抢修预案; | 必要 | 无 |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