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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2018-01-08 15:52:15

全国文明单位揭牌。

文明,浸润着一个单位的人文气韵,更衡量着一个单位的精神高度。日前,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消息传来,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无不为之振奋,欢欣鼓舞,三年创建的努力和辛苦,全都在此刻化为了自豪和欣慰。

2015年,市住建局在连续11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基础上,提出了争创全国明单位的工作目标。三年来,市住建局不断深化认识,加强领导,丰富载体,完善措施,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推动了住建事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近年来,市住建局先后获得全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工作先进单位,记二等功;全市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先进单位;全市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全市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市慈善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全市科学发展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在9个基础建设单位中列第一名。

夯实基础抓创建  

强基固本才能行稳致远。作为主管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业务单位,在创建之初,市住建局就提出了“围绕工作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工作”的目标定位,以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为契机,切实提升服务管理能力,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真抓实干为群众办实事。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亮服务承诺”“三亮三树”“忆党史·革命史”等特色活动,局系统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局系统形成了不计较名利得失,团结一致,和谐互助,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服务群众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带头“沉下身子”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深入推进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合并、取消、下放,保留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中,资质类审批事项和其余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分别比法定时限减少12天和15天;4项公共服务和2项行政许可列入全市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设集网上审批、办公系统、行业管理于一体的“滨州住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在推动工作规范、公正、透明的同时,让群众少跑腿、办好事;在各服务窗口设立监督信箱和投诉电话,实行窗口受理、一口对外、限时办结“一站式”服务,主动、热情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市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协议签订现场。

履职尽责着力改善民生。相继实施了“三桥十一路”、“五路一桥”、老城区街景提升、老城区道路路口拓宽改造等工程,群众出行更加方便;大力开展“气化滨州”和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城市管道天然气普及率达74%,基本实现天然气“镇镇通”,全市集中供热面积4600万平方米,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68.4%,其中市城区集中供热面积283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72.3%;全市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连续几年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市城区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不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累计改造农村旱厕62.5万户,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比省委省政府要求完成的时间提前一年半;2017年清洁取暖“煤改气”、“煤改电”74825户,超额完成省定55000户改造任务;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全部改造完成。

以“煤改气”形式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家里通了天然气。 (张春峰 摄影)

攻坚克难提升工作实效。近年来,市住建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较好完成了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2016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83%,累计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3.14万人,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市民化7.1万人,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房地产业、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降耗成效显著,住建领域环保取得新成效。

实施无害化卫生改造后的农村厕所干净又卫生。(王健 摄影)

依法行政不断深化完善。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住建局重点工作,强化调度、通报、考核、监督,确保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中层讲法活动10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显著提高。不断提高行业依法管理水平,《滨州市供热条例》、《滨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成为我市具有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和第一部政府规章; 相继实施了《滨州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滨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住建领域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或调解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狠抓依法行政制度完善,修订《市住建局工作规则》,出台《市住建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大力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

积极组织开展捐款活动。

强化廉政建设改进作风。加强学习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抓好党委中心组、中层干部、全体职工三个层面,党的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三项内容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核,将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定期调度、督查、通报,量化分数,年终排名,奖优罚劣。强化监督检查,实行一年两次中层正职述职述法述廉、局班子成员点评制度,接受干部职工监督;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组成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全系统干事创业、廉洁勤政的氛围进一步浓厚。狠抓制度建设,对全系统300余个工作岗位风险点、50余项工作流程进行了排查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防控措施,相继制定了16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初步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风险防控体系。

众手浇开文明花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号召每一位干部职工都成为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和践行者, 感召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中,形成宣传文明、践行文明的良好风潮,形成了全方位参与、合力推进、多层面受益的良好局面,统筹推进科学发展、文明魅力的同步提升。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帮扶共建,开展奉献爱心活动。进一步发扬市住建局干部职工“乐善好施、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美德,近三年来,组织系统志愿者参加义务劳动1000余人次,每年组织系统干部职工无偿献血,参与无偿献血1000余人次,累计献血近20万毫升;积极开展“慈心一日捐”、救困扶贫等工作,累计募捐超过60万元,获得全市慈善工作先进单位,极大地提升了住建系统干部职工精神风貌,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连续三年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采取多项措施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所帮扶村庄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先后组建了17支志愿者服务队,总计1159名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市里组织的“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也积极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先后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棣县水湾镇中心小学开展“青春扶贫行动”,累计捐赠助学金4万余元;与西藏自治区八宿县司法局建立联系点,开展旧衣物捐赠爱心公益活动,由当地志愿者根据安排把物品分发给贫困群众。自活动启动以来,累计捐赠四季衣物、运动鞋、手套、围巾、儿童读物等共计1000余件。

创先争优,树立典型学习先进。每年对局属各科室单位按照不同序列进行考核排名,划分考核等次,奖优罚劣;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滨州好人”“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目前,已争创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4个、市级青年文明号7个;三年来共收集身边好人事迹近3000条,向市文明办推荐滨州好人5名。年底结合年度考核事项对科级干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考核测评,每年开展党员评议活动,评选优秀党员,在全系统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凝心聚力,积极开展文体活动。有计划地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篮球运动已成为招牌项目,在各级比赛中屡创佳绩;成立了局足球协会和局建设者足球队,足球水平在市直部门中名列前茅。近年来,先后多次组织系统“三对三”篮球比赛、五人制足球比赛、乒乓球比赛和台球比赛,每年都积极参加全市机关运动会,成绩每年保持前三甲。2017年,组织参加了滨州市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第十五届市直机关运动会、全省职工运动会拔河项目、“一天一万步,百日到北京”万名党员健步走活动、山东省第七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万人健步(滨州站)活动、做合格党员征文、建党96周年“激情放歌颂党恩”千名党员演唱会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文体生活。注重和谐工作关系的营造,在传统节日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查体,通过各种形式的人文关怀,让干部职工们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营造了友爱互助、和谐奋进的人际关系,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文明创建,永无止境。今后,市住建局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导下,以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不断加强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让文明的种子根植每个人的内心,让人人都成为文明精神的支持者、实践者、传承者,推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用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滨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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