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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 2017-01-22 08:56:21

日前,备受关注的网络推手“秦火火”涉嫌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网络社会亦是法治社会。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目的就是要依法严厉打击日益突出的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相关犯罪,扫除网络“雾霾”,构建和谐、有序、健康的网络空间。
  “秦火火”案之所以备受关注,不仅在于这是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来判决的首起网络造谣案,更在于其背后的警示意义。为了“求粉丝”“聚人气”,编造“7•23”动车事故相关虚假消息、恶意诋毁公众人物形象等,“秦火火”等网络推手在成就自己名与利的同时,却损害了他人的名誉,甚至造成了公共秩序的混乱,也触犯了法律。
  “秦火火”等人认为“网络炒作必须要忽悠网民”“谣言不是止于智者,而是止于下一个谣言”。反观这些网络推手炮制出的谣言,有的漏洞百出,有的驴唇不对马嘴,有的甚至逻辑不通。但部分网民不加思考,盲目跟风,导致谣言横行。而官方与坊间信息不对称,欠缺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也为谣言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谣言应止于智者。“秦火火”案是否可以给我们一个提醒:在海量的网络信息面前,网民要多一份冷静判断、客观评价,少一些盲目跟风、添油加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相关部门应多做事前公开透明,少做事后辟谣,或者“避而不见”。
  谣言更止于法律。规制网络行为,打击网络谣言,法律之剑是底线,也是“良方”。依法治网的鼓声已然擂响,对网上造谣者的惩治不能懈怠,对网络环境的依法常态监管也不容忽视,如此才能做到“有病治病,无病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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