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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安全】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2023-03-13 16:30:09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

近年来,电力线路跳闸事件频发,严重威胁了电网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机械破坏、树线放电、线下钓鱼、棚膜(防尘网、铁皮等)挂线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上述问题对电网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同时对违规施工等单位和个人造成巨大财产损失和部分人员人身巨大伤害,给家人造成巨大伤痛,给家庭造成巨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第五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第五十五条: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电力线路依法保护区是指,电力线路外侧导线水平延伸并垂直与地面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在此,真诚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的生命财产安全、家庭幸福和滨州地区广大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供电可靠性,严禁在电力线路保护区使用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如无法避免在电力线路依法保护区内施工时,请提前联系当地电力公司相关部门备案,协商一致,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案例一:2019年 5月12日10时25分,某村村民刘某,未经电力部门同意情况下,非法占用电力线路依法保护区,在220千伏某电力线路#74-#75区段线路依法保护区内,私自使用大型翻斗车卸沙土,翻车斗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引发线路跳闸停运,造成电力设备损伤严重,同时造成翻斗车严重受损的恶劣后果。报警处理后,该车主和其所在的公司拒不赔付事故赔偿金,电力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最终肇事方缴纳8万元赔偿金,自行负责车辆维修费用。

肇事翻斗车受损照片

案例二:2015年07月17日15时06分,吊车司机胡某,未经电力部门同意情况下,私自在电力线路依法保护区内使用吊车违章作业,吊车臂与电力线路安全距离不足,引发线路跳闸停运,造成电力设备损伤严重,同时造成吊车严重受损的恶劣后果。报警处理后,该车主和其所在的公司拒不赔付事故赔偿金,电力公司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胡某赔偿某电力公司经济损失101847.09元,自行负责车辆维修费用。

肇事吊车受损照片

电力线路依法保护区内违法植树、违规钓鱼、堆积易燃易爆物品、违法建设、电力通道附近违规放风筝等情况,造成电力事故及单位和个人财产巨大损失、家庭蒙受失去亲人或亲人重伤等悲剧时有发生,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珍爱生命,远离高压线!!!

市安委会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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