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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风军 李风军,山东惠民人。滨州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滨州市作家协会小说创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第七届青年作家高研班学员,中学高级教师。曾在《山东文学》《时代文学》《北方文学》《鸭绿江》等刊物发表中短篇小说;在《散文诗》《渤海》《鲁北晚报》《滨州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散文诗、散文作品近百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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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一万年太久(一)
2017-02-12 00:00:00


一万年太久(一)


1.

作为一只一辈子生活在乡村里的土狗,我似乎不应该考虑这样一些问题:生我养我的村庄到底存在了多少年?它从哪里来?将来又会到哪里去?我知道,我只是一只土里生土里长的大黄狗而已,我所关心的问题应该是自己每天的吃食,而时间和空间的命题应该是属于人类哲学家们思考的问题。

但是,我却是这样一只固执地喜欢胡思乱想的狗。思想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它既给我带来精神的慰藉与快乐,又让我自感生命的沉重与烦恼。当思想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种习惯,我的生命就像一朵争奇斗艳的珊瑚花,寂寞而灿然地盛开在静静的海底,而不再是一株浮摇的浅草。

我认为思考是我的一种责任。尽管我们的生命短暂得只有那么二十几年、十几年甚或几年,但是正因为我们何其短暂的生命,经历了那么多的酸甜苦辣,我才愈加感到活着的沉重。

我已经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二十几年。我应该庆幸自己能够和我的主人——一个老实巴交的老羊倌爷爷——一起惺惺相惜地步入生命的暮年。按照人类对我们狗族的研究,一只狗活一年相当于一个人活七年。那么,我这二十几年的生命,就太过漫长了。其实,在这个世界上,生命不需要太长。只要你能够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生存坐标,像天上的星,在辽阔无际的宇宙空间里存活,哪怕只那么闪耀一下就滑灭了,也是值得满足的。

这个村庄就是我生命存活的坐标系。在这个红砖黄瓦的轴面上,我找到了自己。我应该感谢这里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如果没有这些,那我只不过是漂浮在时间海洋上的一粒尘埃,即使是存活一万年,我也不会找到自己投射到大地上的影子。

一万年太久太久了……

唯此一生,能有这么一个村庄属于我,我还祈求什么?

今夜,整个庄子都罩在月亮的白光里。人们都睡着了,而我却不能入眠。我在月亮的白光里,逡巡于村子里的每一个不安全的角落,以我的警觉嗅着哪怕是一丝一毫的陌生的气息。月光凉凉的,触上去像蛇的皮肤一样寒冷。这是一个不大的村子,几十户人家,几百口子人。月下的小村瓦房参差,树影婆娑。在辽阔的平原上,它就像缀在爷爷衣衫上的那一枚扣,古朴粗糙却又小巧别致。

月夜安谧,村庄宁静。

这样的夜晚和这样的村庄属于我。

我应该以我的存在给这个村庄带来一夜的安宁。

这是我的责任。一只土狗的责任。

月亮长得满满实实的。灿烂的星辰早就隐退而去,只剩下这一轮圆月印在蓝色天幕上,把一片清冷的光辉恣意地抛洒。村院里,薄薄的轻雾浮起来,房屋、树木、南瓜花、丝瓜叶都像浸在了牛乳中,氤氲着朦胧的白色。

我敢肯定,我的生命定然是来源于一只充满血性的狼。要不然,每当这月圆之夜,我又何以如此地兴奋不已呢?

我健硕无比的体魄,我迅如闪电的奔跑,我的机智与勇猛,都足以证明我的血液中流动着狼的基因。我知道,人类是崇拜狼的,因此他们才把天上最亮的那颗星命名为天狼星。

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只凶猛的狼啊!

但我只是一只土狗,我不能像一只狼那样对月长嗥。尽管如此,我依然以我张狂的吠嗥给这个村庄带来无限的生机,以我的忠诚和勇敢给这个村庄带来一片安详。尽管我不能成为狼群里的头狼,可我还是凭借自己超强的体魄、非凡的才智成为这个村庄狗族中的一王。

是的,作为一只步入暮年的狗王,我敢自豪地说一个没有狗的村庄,是不能称其为村庄的。要不然,在立村之初,这里的先民又何以千里迢迢地把我的先祖带到这个地方来呢?

那应该是明朝洪武年间的事了。那一年的秋天,庄稼收进了家院,一对夫妻带上安家落户的盘缠,随着浩荡的移民大军离开了那棵大槐树,踏上了移民之路。飒飒秋风,树叶凋落,一粒粒槐树种子碎雨般地落在脚下。夫妻俩捡了一捧装进了衣兜。他们抬头看天,天空湛蓝湛蓝。蓝色天幕下,老槐树上的一个个老鸹窝格外的醒眼。故土难舍,他们忍不住三里一徘徊,五里一踟蹰。路远了,村舍不见了,映入眼帘的唯有那棵巍峨的大槐树和错落其上的墨点般的老鸹窝。

伴随他们上路的,还有一只狼性十足的黄狗——它就是我的祖先吧。辗转流离,他们来到了这块土地上。一条河挡住了他们的去路。攀上岸堤,回眼望处,四野之内,坦坦荡荡,横无际涯。推土筑基,割茅为瓦,插木为篱,他们在这里建起了自己的新家园。

第二年,他们种下的槐树种子破土萌芽,一个新的村落开始扎根生长。六百多年来的繁衍生息,这一户人家的村庄,而今长成了一个东一户西一家的村落——李家庄。这里瓦房相连,衢巷相通,青色的蝴蝶瓦,灰白的女儿墙,门窗雕花,院落四合。东犬西吠,串门的黄狗跨过一道道虚设的门槛,东家进,西家出,一会儿就将一个个独立的院落连接为一个大大的家园了。李氏族人以孝悌为本耕读传家。尽管战乱频仍,天灾人祸不断,而李氏宗族香火不绝,人丁兴旺,子孙蕃昌分支行雁,户口绵延,垂今已经是数百年了

能生活在这样的村落里,作为一只狗,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在狗的世界里,这个村落就是我的领地。每当我带领着我的狗群在村子里逡巡的时候,我都会不由自主地畅想,是谁造就了我们这样一种生灵,让我们忠诚地偎依着人类,生生息息?

村前的蓝水河浩浩汤汤,无羁无绊地远去。两岸夹树,榆柳成荫。河水在绿树的映衬下,绿得清浅,绿得俊秀,绿得情意绵绵,绿得让人遐思无限。蓝水河,你是怎样的一条河流啊!每当我涉足其中,甚或从堤岸上走过,溅起的那一轮轮涟漪,都会让我沾上一个湿漉漉的梦。

如果说这个村庄是绣在平原上的一枚别致的攀扣,那么,蓝水河就是束在平原上的一条璀璨的玉带了。蓝水河养育了那一对夫妻和他们的子孙,也养育了我的一辈辈祖先和兄弟姐妹。蓝水河已经长在了这个村子的身上,成为了村民们身上的肉,也成为了我们骨头里的血。

这是多么美好的村落啊!生活在这样一个村子里,我本不该胡思乱想,可是天性却又总是让我禁不住叩问我所生活的村庄到底能够存在多少年?它从哪里来?将来又会到哪里去?

那棵老槐树早已成合围之木,虽经沧桑,却依然虬干苍劲,枝繁叶茂。老槐树上的一个个老鸹窝像一滴滴墨点,缀在枝桠间,与天幕相合,形成了一幅浓淡相宜的水墨画。在六百多年的时间长河里,这棵老槐树年年花开花落,把一个村庄的根深深地扎在平原的腹地,风摇不动,雷击不倒。

八月槐花香满地。这个时候,村里的孩子们在树下捡拾花朵,嬉戏玩耍;老人们也爱在槐花压满枝头的树下纳凉纺线,绱鞋聊天。这里也是我们狗族嬉戏的乐园,是我作为一代狗王,一生经风历雨,悲欢离合的精神家园。

2.

忠诚是狗族的天性。我说过,我以给这个村庄带来安宁为责任。我是属于这个村庄的,我的婆姨们、孩子们就豢养在村子里的家家户户。我常常想,如果我是一只雄性的狼,那么我也一定会凭借自己的聪慧和勇猛,成为狼群里的一只头狼。

我本来可以平平淡淡地生活在这个村庄里,尽着自己看家护院的职责。可是,我却神使鬼差地跟随小木匠银生进了城。这源自于我的耽于幻想我想丰富我的阅历而这又起因于我所受到的自尊心的伤害。

那天,我遇到了丽娜——只从城里来的狗。她矮矮的个子,浑身洁白的绒毛长发飘飘。她戴着银色的项圈,腰上挎着粉红色的旅行包。她轻盈的步态,高雅的气质,她的一颦一笑,她的软声细语都让我痴迷。我说过,我是一只土里生土里长的土狗,我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我自认为天下万狗平等。当我们在那棵老槐树下相遇,我便以我的率真向她报以友好的微笑,同时以一个乡下狗的质朴,热情地递上了我的鼻子——碰鼻子是我们狗族向对方示爱的方式——我甚至迫不及待地去欣赏她那蓬松的尾巴。可是,丽娜却竖起了她的尖耳朵——她愤怒了。这是我在村子里生活了二十几年所没有遇到的。丽娜以她城市狗的高贵鄙视我。

我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我要丰富自己的阅历,我要到城里去。那天,银生背着行囊走出院门,我正好和爷爷放羊回来。银生跟爷爷说:“让大黄和我进城吧,带着它我心里踏实。”大黄是我的名字,村里人都这么喊我,因为我长着一身棕黄色的绒毛。

我盼望着能够在城里再一次遇到丽娜。可是我在街上转了三天,也没有遇到我心中的这位天使。三天,我也没有在大街上找到一棵玉米棒槌或者飞动的蚂蚱,我只吃了银生塞给我的两个冷馒头。我知道,来到了城市,我的眼光肯定是惊惶的,神情肯定是迷茫的。我紧紧地跟在银生的身边,眼睛还要忙不迭地东张西望,去收揽那些撞进我视野里的城市繁华。

第四天,小木匠银生在一家饭店找到了活计。他要为这家饭店修理破损的餐桌和座椅。在饭店里干活的这些日子里,银生每天吃饭桌上剩下来的饭菜,而我饿了就去舔那一摞一摞的盘子。我把菜盘子舔得精光,直到那盘面上露出清晰的蓝色印花。我本以为我在再次遇到丽娜时,就可以自豪地对她说“我也是在城里吃过饭店的”了,可是,事实证明,这种经历并不值得我自豪,因为,没过几天,我的肚子就咕咕作响。我开始拉稀了。

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城里的狗都喜欢戴上各式各样的项圈和锁链,被人牵着走在城市的大道上。狗性即是人性。环境影响着人的成长,当然也养成狗的习惯。这些狗在锁链的牵引下跳高、打滚,扭捏作态,撒娇卖。对于它们来说,锁链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一旦失去了,反而找不到行动的准则。

黄昏时分,霓虹灯亮起来。我们翻过一座天桥,打算到天桥下过夜。在那里,一群红颜绿装的女人围绕成圈,她们的谈笑声水浪一样一叠一叠地随风传来。我又一次想起了丽娜。我想也许她就在这人圈中间。我跑了过去,却没有见到丽娜的影子。我看到的只是两条正在做爱的狗。一条是黑狗,另一条还是黑狗。

这有什么好看的呀?我想起了村东的杨树林,想起了榆柳夹岸的蓝水河。那里有软风细雨,鸟语花香,那里才是消受这种美好生活的地方。

站在天桥上眺望,城市里灯火辉煌,煞是美丽。人们说村庄是城市的童年,城市是村庄的记忆,我们的村庄啥时候也能建成这样呢?今夜,面对城市的繁华,我又开始胡思乱想一个村庄的成长了……

在城里生活的日子里,我始终没有遇见丽娜,但我却在街心花园的一隅看到了一棵树,一棵老槐树。我敢断定这就是我们村的那棵老槐树。老槐树木质的清香是沁在我生命的骨子里的。老槐树被锯掉了繁茂的枝叶,只留下了庞大的躯干,一根根草绳紧紧地勒在它的伤口处,那里却依然流出白色的液体,仿佛是它淌下的泪水。我推想一定是丽娜的主人买下了我们的百年古槐,装饰了他们城市的家园。

夜里,我眼睛眯着,耳朵却醒着。我听到了老槐树的低泣声,在夜风中传得很远很远。

在一万年的时间长河里,几百年的时光流云是何其短暂啊!我这近二十几年的生命不是更如过眼云烟吗?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还能企图长命百岁,万年永芳呢?

一万年太久太久了呀……

我几天不吃不喝。我的眼光湿漉漉的,沾满泪水。银生做完了他在一个学校里揽下的活,决定带我离开这个城市。

学校里的孩子真好啊,他们一点都不怕我。我给他们当马骑,他们给我唱歌听。

我们在孩子们的歌声中离开了学校。银生背着他的行囊,我跟在他的身后,我们踏上了回家的路。西风卷着长舌,裹起一地黄叶。秋天到了,地里的庄稼该收了。

经过街心花园时,我禁不住又一次回望了一眼那棵老槐树。听惯了乡村的风,看惯了乡村的云,沥惯了乡村的雨,老槐树,埋在城市的土壤里,你习惯吗?

3.

回到村子里,我来到那棵老槐树下。不,老槐树已经不存在了。刨挖树木后留下的大坑,也已经填上了土,坑坑洼洼的像是板结在地面上的一个血痂,下面埋着一个鲜亮的疤。我抬头看天,没有了老槐树的硕大树冠,天空显得空空荡荡。空荡荡的天空像是一只蓝盈盈的眼,直愣愣地瞅着这块疤痕。

夜晚,月亮偷偷地躲在云层的后面,不肯露出头来。没有了百年古槐的乡村之夜,月亮也会躲在云层后面哭泣吗?它也许是不忍对视街面土地上睁着的那一只眼睛吧。

没有月光朗照的夜晚是多么的漫长啊。一个黑夜都是这样的漫长,那么六百年呢?一万年呢?漫长漫长的岁月啊,你细碎的日子就像我这一身金黄的绒毛,一根一根的,哪能计得准,数得清啊!

老槐树没了,它留下的只是一只闭不上的枯眼睛,深邃而空洞。日子一天天地过去,这只眼睛终有一天会闭上的。这一块带着血痂的疤,会永远地留在地心,长在这个村庄的脸上吗?好在那一片天空还在,天空上的云彩还在,看不到树上的老鸹窝,我可以看一看那天上的流云。我可以将足够的白色的黑色的彩色的云彩的照片,连同老槐树的影子一起存入我的大脑,待到夜晚孤独时品味。

其实,村子里逝去的又何止是那一棵老槐树呢。在逝去的时光流云里,黄昏时孩童们的嬉闹声传遍了村庄的热闹景象不见了,那带着浓烈的乡村味的鸡鸣狗叫,那裹着泥土香的乡间烟火都将永远叠印在我的脑海里了。

村里年富力强的人们大都去了城里打工。就连那些小时候骑在我背上的顽童,声腔里还拖着稚嫩的童音,也迫不及待地离开村子,跑到城里去了。在城市繁华的灯河里,他们宁愿做一棵漂游的水草,挤在嘈杂的浮藻间,也不愿意把根深扎在乡间的肥沃土壤里。

那些整年在外边打工的娃子,一年回不来一两趟,即使回来一趟,我热情地跑过去,他们也至多是拍一下我的头,说一句“这只黄狗还活着”,就把我剩在一边了。

村东的二娃,去了城里两年,回来就不认得我了。我伤心极了。那年冬天,他才几岁呀,就在蓝水河里溜冰,钻进了冰窟窿,不是我最先钻进水里拽住他的裤脚把他拖上岸的吗?他爹感动地给我磕头,他娘给我炖鸡,他奶奶给我烧香。现在,他看我时的神情已经很城市很城市了。

少的进了城,老的离了世。二娃的奶奶对我的好,我一辈子都记着。老人家临了还嘱咐二娃的娘,年节十五不要忘了给我做点好吃的,不要忘了在灶王神前上香时,说上我一句好话。作为一只狗,我还祈求什么呢?我只能以我的忠诚,护卫着这个村庄,一生一世。

收完了秋,小木匠银生又进城了。我是不会跟他去的了。银生进城,不光是为了打工挣钱,他还有一项任务,那就是去找他的媳妇爱红。春天的时候,爱红跟着瓦匠树生跑了。

谁让银生不知道珍惜。爱红尽管长得不算漂亮,可是她的皮肤白啊。这女人啊,一长白了,就什么都有了。爱红的脸粉嘟嘟的,白里透着红气,像三月里的桃花,可是桃花有谢的时候,爱红的桃花脸结了果也是一年四季盛开着。谁见了爱红,谁都说她不像是在村里刨土的人。

本来,爱红是恋着瓦匠树生的。树生的性子柔,会疼人。可是,说媒的时候,树生家拿不出三万块钱的聘礼钱,爱红的娘就收了银生家的三万块钱。爱红不愿意嫁给银生,她的娘就喝了农药。爱红拗不过娘的性子,嫁给了银生。银生把爱红娶进了门,树生就拿起瓦刀进了城。

前些年,村民们地里有了收入,攒个三五年,就都相比着盖新房。新房子盖起来,安装的都是木格格的门窗。村里盖房,瓦匠是帮工,挣吃不挣钱,木匠却不一样,秋天里盖房上檩,春天里就要订下门窗大梁。不几年,银生家砖瓦到顶的新房子就起来了。

可是好景不长,才几年,村里盖房,屋顶就换成了水泥预制板,门窗也用上了铝合金材质的了。老百姓的房子,地面上贴着瓷砖,墙皮上刮着瓷料,钢筋水泥预制板的房顶,铝合金的门窗,从头到脚没有一根木头楔子。房子盖好了,就是置办家具,人们也要到城里的家居城买现成的。银生的木匠手艺一下子被冷落下来。

银生的木匠手艺不吃香的时候,树生却在城里发了财。他靠上了一个包工队,那揽工程的是他的表姐夫。树生在建筑队里既当瓦工又做监工,工钱一天跟着一天算,那日子过得像发面馒头,一股劲地起。

银生的手艺冷落了,进钱当然也就少了,他就整天泡在了闷酒里。喝醉了,他就开始闹,闹急了就开始打,打得爱红鬼嚎似地叫。爱红熬不住了,终于在一个晚上,趁着银生烂醉如泥,跟着瓦匠树生跑了。

人世间的事,我一只老狗怎能嚼得清呢?女人来到世上,是让男人来打的吗?女人是让男人来搂,让男人来抱,让男人来疼的。穷是一块骨头,富是一块肉,我啥时候也都是先留给我的婆姨们吃。银生把媳妇打得浑身紫青烂瞎,爱红脱了衣服给树生看,气得树生一瓦刀剁在银生家的八仙桌上。爱红躺在树生的怀里哭成了泪人。

走的走了,跑的跑了,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了,剩下的老的老,少的少。不都是为了钱嘛。大白天里,我在村子里转几圈,街面上也碰不到几个人。我心里空落落的,便随了爷爷去东坡上放羊。东坡是平原上一块少见的高地。东坡的田地里也没有人,沟头壕沿上长满了芨芨草,紫色的苜蓿花开遍了田野。这一片田地本来是东生家的。东生去了城里干装卸工,装卸车开得满大街跑。他挣了钱,把老婆孩子都接进了城里,连东坡的地都荒了,长了一坡茂盛的野苜蓿。爷爷躺在苜蓿地里吸烟,眼角的皱纹里蓄着一汪清水。我卧在爷爷身边,抬头看着高天,天上流着几片云,我把这几片云彩照在我的脑海里。

4.

蓝水河的美是印在我的心里的。我要到蓝水河上去走一走,让清澈的河水洗去我心里的伤痕,涤清我内心的忧伤吧!

每年秋天,蓝水河总是放宽了河面,急湍湍地流入渤海湾。这个季节,河水清澈,草丰水美,鱼肥虾腴。这是一个捕鱼美食的好季节。

然而,这一切又都留在了昨天。

当我绕过村庄,穿过田野,站在蓝水河岸时,眼前的一切让我恍然如梦。清澈的河水不见了,沙砾裸露的河床上流淌着一条小溪,曲曲折折的,像一条逃亡中的蛇。溪流的水面上漂浮着一层白色的泡沫,泛着淡淡的臭味。鱼呢?一条一条的,露着嫩白的肚腹,躺在河床上,睡着了的样子。水草枯了,芦苇死了,白色的水鸟站在远处的堤岗上,惊恐地看着空空洞洞的河床,不知所措。

蓝水河瘦成了一条游动的蛇。细长而绵延。

它在这里流淌了上千年,也许是累了,要躺下来休息一下了。它的浩瀚、奔腾,它的流水潺潺,它的九曲十八弯,它的雄壮,它的妩媚,它的袅娜,所有的这一切都留在了昨天,像一个梦停在了终点。

我沿着河岸向上游奔跑。精疲力尽之后,我颓然地躺下,像一滩软泥绵软地趴在河岸上。这时,我才发现,河岸上已经没有了树。那些撑天的白杨,拂地的弱柳呢?一个个树坑张着喑哑的嘴巴,根须挓挲着,像枯死的鱼的须。

月亮升起来了,白花花地照着一条河,空荡荡的河面上流淌着没有羁绊的风。

“汪呜——”

我撑起了四肢,抬起头,向着那一轮白月亮发出一声长吠。我的哀鸣划破了岑寂的夜空,在裸裎的河床上飘荡。远逝。没有一丝回声。

一条河就这样变成了一条悬挂在地上的空虚?没有人回答我。

难道蓝水河只留给我往昔岁月里的回忆,让我在以后的岁月里,闭上眼睛,翻检记忆里的卡片,单调地回味那几张碧水蓝天的图景?

以后的岁月有多久呢?一千年,还是一万年?不,我已经是狗族中的寿星了,人类都难望百岁之寿,我又怎敢祈求千岁万年呢?

一万年太久太久了……

河滩里涌起的那个土丘一定是一个坟墓。在坦荡的河床上,它像一只拱起腰身的蛹。那一定不是人类的坟墓,有哪一个人的坟墓这样的粗糙而不圆整?它是蓝水河的坟墓吧,丑陋的像人脸上的一颗黑麻豆,狭长地扯在地角上。

河水汤汤。一千年一万年的奔流里,一条河为自己犁出了一条不规则的灵魂宿地。

我的灵魂宿地在哪里呢?

作为一条老狗,一条平凡的再也不能平凡的土狗,我到哪里去寻找一块属于自己的净土湮没自己?

在月亮的清辉里,我的眼里淌下来一滴清泪,它砸在河床上,腾起一缕烟尘。

沿河而行,在贴近城市的拐角处,蓝水河拱了一个弯。在这里,我看见了一条拦河闸坝。有了这座拦河闸坝,河水就蓄在了上游。河面在这里陡然变得宽阔了几倍,真是水光接天,浩浩淼淼。

现在,这个地方的名字叫月亮湖,“月亮湖风景区欢迎您”的牌子赫然在目。记忆里的蓝水河,每一年的春二月,大地回暖,冰雪融化,万木返青,春草葱葱,滩里铺上了一层绿色的丝毯,柔滑鲜嫩;夏天里,杨柳葳蕤,草茂花艳,千姹万紫,绚丽多彩;秋天,鱼蹦虾跳,最是捕鱼的好时节。现在的月亮湖,水面宽阔了,浅滩的水草浸在了水底,游船飞艇划出的一轮轮“人”字形的水波,在辽阔的水面上漾开,惊飞了一湖水鸟的影子。

再也不会有我戏水捕鱼的机会了,这里已不再是属于我的了。洁白的玉石栏杆,秀美的凤凰雕塑,榆林晚照,莲湖月影,水上翠屏,百荷园,牡丹亭,龙王台,这一切都是巧夺天工。只是这些都不再是属于一只狗的了。它属于那个生养我的村庄吗?也不是了。这里不再属于乡野村庄了。

秋高气爽,碧水蓝天,风从水面上掠过,带着一股沁心的清凉。回去吧,让我回到那个属于我的村庄。

一条狗天生会游泳,又有什么用呢?回去的路上,我想。

5.

蓝水河被截在了梦里,我以后不可能再拥有徜徉河边、戏水捕鱼的生活了。回到了村子里,我病蔫蔫地躺进了逼仄的狗窝,惊得婶子大娘邻舍百居的人都过来看我,给我放下一块块猪骨头或者钙奶饼干。我不能不用我的一生来感激这个村庄里的人们,感谢他们把一只狗当人看。人类是高贵的,狗族是低贱的。我活了二十来年,心里还清楚这个理儿。

几天后,我站了起来。我不能就这样倒下去。只要我活一天,我就要尽我的职责。我忘不了这个村子里的人们对我的好。因为几天来没有吃多少东西,我的身体有点虚弱,走在街面上身体轻飘飘的,像一团没有根的云。那些猪骨头和钙奶饼干让大黑猫吃去了。它总是无忧无虑的,该吃就吃,该睡就睡,没心没肺地把自己养成了一只肥硕的肉球,每天在村子里滚来滚去。这只没有思想的猫呀!

一只狗为什么会有思想呢?我为什么不能让自己成为一只愚钝的猫呢?做一只没有思想的猫,生活会是多么的悠闲啊。

我去猪舍看望那头白色的壳郎猪,我想和它谈谈我所看到的这一切,和它交交心。这么多年来,在这个村子里,我和它一直相处得最为融洽。它躺在猪舍里,很忸怩地闭着眼睛。我走到栅栏前喊它,它才慵懒地睁开眼睛,见是我来了,连忙站起身。我和它隔着栅栏碰了碰鼻子,亲切地打了一个招呼。它的身段依然是那么袅娜,看不出每天大吃大喝的样子。我喜欢它温和的眼神,柔慢的音调。然而,让我失望的是,猪的脑子总是记不住多少东西。我跟它说起老槐树,说起蓝水河——这也是它少年时玩耍过的地方,它却只是一个劲地摇头晃脑。我知道,这是一头猪在努力地回忆往事。

我是没法和一头猪交流我的苦闷思想了,它的记忆力太差。现在的猪囿于一圈,饮食无忧,它怎会思考这些关于生存与消亡的哲学问题呢?我只能默默地走开,到东坡的高地上去欣赏天上的彩云。

这个世界的变化真是让人应接不暇。蓝水河刚刚被截了流,河西岸的土地上又响起了轰隆隆的机车声,村子被震得筛糠一样地抖。我和爷爷站在东坡上往河西岸瞭望,只见蓝水河西岸的土地上,开来了一辆辆机车,挖掘机、推土机、拉土机排成了长龙。

河西岸上千亩的良田被翻起后又重新整合,挖沟挑河,隆丘起坡,植草种树。过了一些日子,“蓝水河高尔夫健身球场”的牌子就竖在了路边。几个月后,这里就绿草如茵,绿树成荫了。沟湖河湾里注满了从附近的马沙河澄沙池里引来的清澈的黄河水。现在,我们终于看清楚了这个高尔夫球场的真面目,绿树青草,丘坳起伏,河沟湖湾,碧水蓝天。

这一天,我跟爷爷到了蓝水河西岸。这里的草真是太美了。在球场的深处,几个头戴白帽的人正在挥杆打球,一个漂亮的女郎跟在他们后面捡球——看来,这就叫做高尔夫健身球场了。

很明显,这里也成了有钱人玩乐的地方。肥田沃土里是不缺草的,但这里却应该是生长庄稼的地方。现在这地里却齐刷刷地种上了草。这些草又把那些野草欺压在了身下。有些蔓草还是拼了命地长了出来,高高低低的,很招摇的样子。

傍晚,回到家,爷爷将羊群赶进了羊圈,就去找他那当队长的侄子秋生。在爷爷的眼里,大片的良田不种庄稼却去植草,这实在是一种败家子的行径。爷爷想要回自家的田地,不再让这些人瞎折腾了。秋生却笑着对爷爷说:“这是县里的一个重点招商项目,五十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给了港商了,想要回土地,哪能啊?人家干什么和咱啥关系?你见天放你的羊就是了,何必多管这些闲事呢!”

爷爷说:“田地里不种庄稼,往后我们吃什么?你让我们全村老少爷们喝西北风吗?”

秋生依然是笑着说:“人家承包了咱的地,不是每年给咱钱嘛?咱们有了钱,什么样的好东西买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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